11月27日,筆者從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,該委于2015年11月19日向所轄各區(縣)發展改革委印發《關于開展2016年度光伏發電示范應用建設規模申報暨2015年度規模調整工作的通知》滬發改能源〔2015〕156號文件。
據世紀新能源網筆者了解,根據2014年最新版《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》。在上海地區投資光伏及風電兩類新能源項目可獲得5年期的發電量獎勵。在國家補貼0.42基礎上,分布式光伏的“度電補貼”金額為工商業用戶0.25元/千瓦時,個人用戶0.4元/千瓦時。
下為《滬發改能源〔2015〕156號》文件
各區(縣)發展改革委:
根據國家關于加快推進光伏發電應用、加強光伏發電項目規范有序建設的有關工作要求,結合本市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實際情況,為進一步做好上海光伏發電應用發展相關工作,本市擬開展2016年度光伏發電示范應用建設規模申報及2015年度光伏發電建設規模調整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2016年度光伏發電建設規模申報
1、申報對象。
分布式光伏發電。由各區(縣)發展改革委統一向我委申報。結合本區域光伏資源及儲備項目情況,制定2016年度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計劃(包括各示范園區的規模計劃在內)和年度分布式光伏發電實施方案。
光伏電站。由項目投資方直接向我委申報規模計劃和項目實施方案。
2、列入計劃申報的項目要求。